受理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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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在惠州市就业(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)、创业(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》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)、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(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,且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4个月以上)。
办理事项
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。
项目描述
依据《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、评定和举荐办法(试行)》,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,确定特级人才、A类人才、B类人才和C类人才。
申报材料
1、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;
2、本人身份证件(护照)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、资格证书、相关荣誉证书;
3、劳动合同(聘用合同)或项目合作协议。
办理程序
(一)申报受理。个人或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送所属县(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,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(中央或省属驻惠单位、市属单位将申报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)。
(二)审核认定:高层次人才的认定,经受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,符合《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》标准的,予以认定为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。
(三)公示:通过认定的人选,由进行审核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
(四)发卡: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进行审核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“优粤惠才卡”。经公示有异议的,由进行审核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人员核查后作相应处理。
申报时间
常年受理
收费标准
不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