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钦州,某中学教师猥亵女生强行摸胸后又塞红包乞求法外开恩,而当地警方查了两个月后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件,一经报道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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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兰(化名)是广西钦州人,在当地某中学读高中。今年2月21日,陈兰被学校50多岁的体育老师谢某,以“帮忙通草坪地灯的电”为由带至楼梯间实施猥亵。陈兰称,事发后,她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求助,班主任带着她去了年级主任办公室。没多久,副校长黄某过来了,称体育老师谢某已经知道错了,还买了礼物作为补偿,希望陈兰能够原谅。随后,体育老师谢某来向陈兰道歉,并硬塞了一个1000元红包给陈兰,让其不要告诉家长。
家长知道此事后报了警。录音显示,年级主任曾经到警方询问室说过:“谢老师确实做了不该做的事,但谢老师再过5年就退休了,希望不要因为这件事影响到他的家庭。”2月22日,陈兰家人收到了谢某妻子的短信,希望能私下解决、可以给13万元。但陈兰家人不同意,他们希望谢某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结果,过了两个月,在4月11日,陈兰家人等来了警方出具的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警方称,经调查显示,当天上午,体育老师谢某有用手触碰陈某胸部(隔衣物)的行为,但谢某辩称当时是为了保持平衡、避免陈某向前倒而按托,否认存在猥亵行为。鉴于证据不足,谢某猥亵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,因此,决定不予行政处罚。
4月21日晚,当地官方发布通报称:近日,网传“灵山县某中学1名教师涉嫌猥亵女生”。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,已成立由公安、纪委、监委、司法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。目前,涉事教师已被暂停工作,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核查。
经医院诊断,陈兰因此事件已经患有重度抑郁症,出现了重度焦虑症状。
那么,在法律上,如果评价体育老师谢某的行为呢?
1、谢某涉嫌构成犯罪
我国《刑法》第237条规定了强制猥亵、侮辱罪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强制猥亵罪,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具有满足性刺激的目的;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。
本案中,根据陈兰的描述,谢某借口让她帮忙的机会,将陈兰带到楼梯间,左手掐住陈兰脖子抚摸其胸部实施猥亵,期间陈兰反抗未果假借闹肚子才逃过了一劫。如果陈某所述属实,那么,按照法律规定,谢某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陈兰,已经涉嫌构成强制猥亵。
根据情节的轻重,猥亵行为分为强制猥亵罪和一般猥亵,前者构成犯罪,面临刑事处罚;后者是违法行为,面临治安管理处罚。
2、谢某构成治安违法行为
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4条规定,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本案中,谢某隔着衣服抚摸陈兰胸部,即便是谢某没有使用强制手段,没有达到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,但是也存在着猥亵行为,一般猥亵也是违法行为,仍然应处以行政处罚。只要能够证明谢某的猥亵行为是故意的,而并非是“失去平衡”所致。
3、警方认定谢某构成猥亵的证据不足,是怎么回事?
我国《行政处罚法》第40条规定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,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,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;违法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,不得给予行政处罚。
也就是说,要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,证据不能只有被侵害人的口供。
但是,本案中,虽然案发现场只有谢某和陈兰两人,双方的说辞又不一致,但并不是就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此事了。首先,事情发生后,在协商过程中,谢某承认了自己有过猥亵行为。其次,有年级班主任的录音。第三,有家属主动提出赔偿13万元的信息等证据。有了这些证据佐证,即便是谢某后来不承认有猥亵,主管部门还是可以据此来推断谢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,是否则可以对其进行处罚的。
最后想说的是,如果陈兰家人不服对行政处罚决定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,坚决维权到底。